自貢網記者 鄭鑫玉
近日,富順縣人民檢察院向法院對一起發(fā)生在疫情防控期間的多次入室盜竊案提起公訴,最終該被告人涂某被判處3年7個月有期徒刑。
今年3月至5月,富順縣鄧井關水陸派出所先后接到7起轄區(qū)群眾報警,家中財物被盜。警方最終鎖定曾有兩次盜竊前科的犯罪嫌疑人涂某,因當時涂某未成年,故一次被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一次被人民法院從輕處罰判處緩刑。但涂某不珍惜這兩次從輕機會重新做人,在緩刑考驗期間仍多次入室盜竊作案。其一般選擇在凌晨1點至4點,頭戴鴨舌帽,身穿黑色衣服,全副武裝,到群眾居住小區(qū)選擇低矮樓層,比如1樓或2樓,然后采取翻窗入室的方式,竊取他人財物,涉案數額高達28000余元。涂某再次犯案時已經成年,又是在緩刑考驗期間重新再犯罪,故必然受到法律的嚴懲。經檢察官教育后,涂某認罪認罰獲得從輕處罰的機會,最終被人民法院撤銷緩刑,合并執(zhí)行有期徒刑3年10個月。
編輯:張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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