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 民法典合同編(上)
目? 錄
第四十一章? 電文合同須遵守? 無紙時代大勢趨
第四十二章? 超級乘坐補票款? 出行守矩別任性
第四十三章? ?限制消費可惡? ?霸王條款作廢
第四十四章? 物業(yè)服務被差評? 依法更換有章法
第四十五章? 借一還十高利貸? ?網貸套路法禁止
第四十六章? 房子拍賣生變異? 承租關系可維持
第四十七章? 合同利他受保護? 直接維權第三人
第四十八章? 機關算盡雕蟲技? 請求撤銷枉費心
第四十九章? 買賣瑕疵均有錯? 撤銷違約教訓深
第五十章? ? 保證約定不明? ?新法從輕定論
第四十一章? 電文合同須遵守? 無紙時代大勢趨
【疑難困惑】黃A對電商平臺夏B銷售的“二手包”很喜歡,即成功下單購買。兩天后,黃A反悔,要求取消“二手包”訂單。夏B回復“咱們的買賣合同已成立,已發(fā)貨;你要退貨,要承擔違約責任”。買賣合同有效嗎?
【民法典據】第四百九十一條 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fā)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律師釋法】為了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fā)展,便利百姓網購需求,賦予數據電文法律效力,有利于互聯網交易安全。該合同有效,黃A應負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章? 超級乘坐補票款? 出行守矩別任性
【疑難困惑】孫麗持硬座票霸座商務軟座位。乘務員向孫麗釋明:請你回硬座車廂對號就坐;否則,你要么補200票款,要么立即下車。乘務員行為能得到法律支持嗎?
【民法典據】第八百一十五條 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不符合減價條件的優(yōu)惠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guī)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
【律師釋法】民法典如此規(guī)定,有利于治理客運合同派生的旅客霸座亂象,有利于維護運輸安全秩序,規(guī)范民眾文明乘車行為。乘務員行為能得到法律支持。
第四十三章? 限制消費可惡? 霸王條款作廢
【疑難困惑】韓四哥邀請朋友在酒店用餐,順便將其自購白酒、飲料等酒水帶到酒店飲用。韓四哥結賬時,被該飯店罰款200元。韓四哥該咋辦呢?
【民法典據】第四百九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律師釋法】酒店消費規(guī)則類似于格式合同條款,法律不支持“禁止自帶酒水”“特價、促銷商品概不退換”等霸王條款。韓四哥可拒絕支付罰款。
第四十四章? 物業(yè)服務被差評? 依法更換有章法
【疑難困惑】新何小區(qū)大林物業(yè)公司服務管理太差,催收物業(yè)費最急。業(yè)主們該咋辦呢?
【民法典據】第九百四十六條 業(yè)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決定解聘物業(yè)服務人的,可以解除物業(yè)服務合同。決定解聘的,應當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物業(yè)服務人,但是合同對通知期限另有約定的除外。
【律師釋法】物業(yè)服務領域引發(fā)糾紛頻發(fā),法律規(guī)定物業(yè)服務退出機制,有利于督促物業(yè)服務質量提升,化解物業(yè)糾紛。可通過新何小區(qū)業(yè)主大會決定解聘大林物業(yè)公司,重新選聘物業(yè)公司。
第四十五章 借一還十高利貸? 網貸套路法禁止
【疑難困惑】虞華發(fā)布網絡信息稱“低利息、無擔保”借款;劉孔急需借錢治病,便向虞華借款5萬元,放貸時被直接扣除30%“砍頭息”1.5萬元,實際得到3.5萬元借款。30天內如不能清償5萬元借款的,需交“逾期費”50萬元。劉孔該咋辦?
【民法典據】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
【律師釋法】花樣百出的高利貸已經嚴重影響社會經濟正常秩序,法律明確禁止高利放貸。劉孔只需歸還虞華3.5萬元借款,對虞華暴力討債,可報公安機關依法打擊。
第四十六章? 房子拍賣生變異? 承租關系可維持
【疑難困惑】夏北方租賃章程門面房從事茶館經營,合同期限10年,開業(yè)至今四年,生意一直不錯。房東章程欠債未還,導致該門面房被查封、拍賣。承租人夏北方該咋辦呢?
【民法典據】第七百二十五條 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fā)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七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拍賣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視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律師釋法】承租人夏北方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第三人購買該門面房后,夏北方有權繼續(xù)履行原租賃合同。
第四十七章? 合同利他受保護? 直接維權第三人
【疑難困惑】文典A與青博B簽訂《借款合同》,約定:(1)青博B出借100萬元給文典A,借款期限為半年;(2)該借款由文典A在借款到期后3日內直接歸還第三人英二C,到期未歸還借款的,應向英二C承擔違約責任。借款到期后,文典A拒不向英二C清償借款。英二C咋辦呢?
【民法典據】第五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第三人主張。
【律師釋法】第三人英二C已實際置換了債權人青博B地位;英二C可直接向文典A主張債權和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章? 機關算盡雕蟲技? 請求撤銷枉費心
【疑難困惑】白青A為轉移資金,以高出市場價3倍高價虛假購買黃銘廠房;從而逃廢華仔B的借款200萬元的非法目的。白青A該咋辦呢?
【民法典據】第五百三十九條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律師釋法】鑒于此類案例比較多,法律賦予債權人、利害關系人華仔B對白青A與黃銘之間的買賣行為可以行使撤銷權。
第四十九章? 買賣瑕疵均有錯? 撤銷違約教訓深
【疑難困惑】吳三B將其夫妻共有房屋擅自出讓給情詩A,情詩A已預付30萬元購房款,遭到吳三B之妻堅決反對,吳三B與情詩A協商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未果;只好訴訟撤銷與情詩A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情詩A該咋辦呢?
【民法典據】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律師釋法】買賣雙方均存在一定過錯責任;情詩A可反訴吳三B返還已預付的30萬元購房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章? 保證約定不明? 新法從輕定論
【疑難困惑】A、B、C簽訂《借款合同》,約定:A向B借款,C作為該筆借款的保證人。A未能按約還款,B遂向C主張承擔保證責任。C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
【民法典據】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律師釋法】鑒于該《借款合同》對C的保證責任約定不明確,按新法,C應擔一般保證責任;按舊法,C應擔連帶責任保證。新法顯然減輕了保證人C的責任,更合情理。
編輯:陳翠
責任編輯: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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