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網記者 張才
6月9日,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2021.3.8運輸、販賣毒品案”,判決被告人洪某某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賴某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八萬元;被告人張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至此,這起由自貢市公安局指揮,高新公安分局苦心經營近半年時間、繳獲毒品麻古1681克的毒品大案終于完美收官。

販毒“夫妻檔”浮出水面
時間回到2020年11月中旬,高新公安分局禁毒部門在工作中梳理出一條重要線索“某強”有涉毒重大嫌疑。
“某強”真實姓名叫洪某某,云南昭通人,現(xiàn)居自貢。高新分局民警在調查摸排中發(fā)現(xiàn),洪某某及其妻子張某社會交往復雜,二人均無正當職業(yè),但前不久購買了一輛嶄新的帕薩特轎車——經過進一步偵查發(fā)現(xiàn)洪某某和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其中洪某某負責從外地購買毒品,張某負責在本地分銷。隨即在市公安局的指揮下,高新公安分局成立專案組開展案件偵辦工作。
跨年蹲守毒販無處遁形
時間很快來到了2021年,在專案組成員嚴密布控下,洪某某夫婦的一舉一動盡入眼底:除了到茶館里打打牌之外,二人平時很少外出。春節(jié)剛過,洪某某突然頻繁外出,專案組成員判斷“近期有可能進貨”。與之同時、一個和洪某某關系密切名叫賴某某的男子進入了警方視線。
2021年3月6日上午,洪某某和賴某某各自駕駛車輛,各自從自貢市區(qū)和富順縣城出發(fā)駛往云南。當晚二人到達昆明市區(qū)匯合后,和毒品上家見面商談購買毒品事宜,并一同入駐當?shù)鼐频辍?月7日深夜11時許,完成毒品交易后的洪某某和賴某某離開酒店駕車返回自貢。
高速公路攔截人贓俱獲
一路上,賴某某駕駛的川C7PXXX轎車在前方“開道”,洪某某駕駛川CXJXXX轎車在后面相隨,兩車一前一后保持一定距離行駛,顯得極為謹慎。
“毒品究竟藏在哪輛車上?”但再狡猾的狐貍也逃不過獵人的眼睛,專案組民警迅速判斷毒品在洪某某駕駛車輛上的可能性極大,專案組迅速決定對賴某某駕駛的前車先行開展抓捕。
3月8日凌晨3點50分,當賴某某駕駛的車輛即將駛出云南進入四川境內時,前來支援的昭通市公安局民警在銀昆高速昭通南服務區(qū)將賴某某抓獲,并從他身上繳獲一袋零兩條毒品。此時距離昭通南服務區(qū)約10公里處,一輛帕薩特打著雙閃停在應急車道上,洪某某正在車上等待賴某某發(fā)出的消息。
“當時的確有點擔心,首先是能見度不高,其次抓捕行動需要一個過程,不清楚洪某某駕駛的車輛當時有沒有熄火……”專案組成員經過商議好后,決定和前來支援的昭通市公安局民警實施前后夾擊,來個甕中捉鱉。
凌晨4時許,隨著一聲刺耳的急剎車,專案組成員通過破壞車窗迅速打開車門,將來不及反應的洪某某按倒在地,并從駕駛位下方搜出9包用黑色膠帶包裹的毒品。同時,專案組將尚在家中的張某一舉抓獲。
編輯:張馳
責任編輯:冉華陽
編審:吳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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