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沿灘區(qū)人民檢察院在一起交通肇事致被害人死亡案件中發(fā)現(xiàn)救助線索。
1月17日,被害人宋某安因交通事故經(jīng)醫(yī)治無效后死亡。肇事者無賠償能力,僅賠付少量喪葬費。宋某安配偶張某琴屬于建檔貧困戶,身體不好,不能從事體力勞動,需要長期服藥,還需贍養(yǎng)90歲高齡母親,家庭無收入來源,生活陷入困難。
在依法追究肇事者法律責任之余,為更好地解決宋某安一家實際困難,沿灘區(qū)人民檢察院派出檢察官實地走訪了解宋某安一家因案致貧情況和家庭狀況,核實確認其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遂主動告知相關政策,指導提交申請材料,依法啟動司法救助程序。最終,為張某琴家庭發(fā)放了1.6萬元司法救助金,并有效緩解其家庭生活困境。同時考慮到一份司法救助金并不能完全幫助這個家庭,沿灘區(qū)人民檢察院積極對接當事人所在地鎮(zhèn)政府、村委會,協(xié)調解決為其申請到低保,讓被害人家庭生活后續(xù)有所保障。
一次暖心救助,讓因案致困的家庭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這只是沿灘區(qū)人民檢察院辦理司法救助案件的一個縮影。近年來沿灘區(qū)人民檢察院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依托“沿路檢行”品牌建設,把司法為民的宗旨貫徹到每一個案件、每一項工作中,積極探索“司法救助+N”多元化救助模式,努力解決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以檢察“力度”,呵護民生“溫度”。(黃倩)
編輯:余鳳
責任編輯:陳翠
編審:張宏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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