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涼山州委批準,,涼山州紀委監(jiān)委對冕寧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陳明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明華喪失理想信念,,紀法意識淡薄,違背組織原則,,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違規(guī)向管理服務對象攤派費用,;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拔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陳明華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群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涼山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涼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陳明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涼山州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冕寧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涼山州紀委監(jiān)委
編輯:馮方湲
責任編輯:金艷
編審:韓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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